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流程: 提供资料 (1)查账征收企业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(A类)(适用查账征收) ②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(附表一) 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(扣除)明细表(附表二) ④减免所得额明细表(附表三) (2)核定征收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(B类)(适用核定征收) 上述申报明细表无相应业务的纳税人可不填写。 工作流程 (1)网页申报 需要登录青岛国税局门户网站的网上办税厅(http://www.qd-n-tax.gov.cn/sst/),在左下方的“办税区”选择“我要申报”栏目中的“网上申报”,然后在菜单栏中选择“纳税申报”。在该界面,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写。填写完表格后,点击右下角的“申报”按钮,提示申报成功即可。如果申报不成功,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修改。 (2)上门申报 需要携带上述资料(加盖公章)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办理纳税申报,由综合服务岗工作人员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,审核无误后盖章,确认申报完成。 友情提醒 (1)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在申报前应先进行审批或备案; (2)网上申报的纳税人,如果有应纳税款,应注意确认银行扣款是否成功; (3)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 |